6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河北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被罚款76万元。
王某(时任河北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崔某静(时任河北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二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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